一、总则  

近年来,我校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形成了多渠道、多形式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格局。为适应我校外事工作新形势的发展,严格贯彻中央对外事工作必须遵循“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纪律”的原则,加强我校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规范管理,使外事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服务,特对外事工作制度及守则做下列明确规定。  

二、外事工作制度  

1.积极鼓励对外交流与合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2.规范外教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外专局、外交部公安部条文执行。  

3.规范出国考察、培训和讲学、交流的选派与管理工作,理顺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关系。  

4.出国交流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在国外期间要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遵守我国及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维护国家的安全与尊严,维护学校的声誉。出国期满后按时回校报到,并以书面形式递交有关出国期间学习、工作情况。国际交流学院根据汇报情况作相关报导。  

5.学校各部门召开国际交流会议(包括港澳台地区),由国际交流学院负责筹备,有关筹备人员应在既保持会议质量,又尽可能节约经费的原则下,合理设计会议的具体程序,周到地安排参加会议人员的接待,保证学术会议按时、顺利地召开,并做好学术会议的资料档案工作。  

6. 被接受来我校外教人员和留学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对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持友好态度,政治上无反动倾向;  

(2)被聘请的外籍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教育部等部门的法规和我校规定以及国际交流学院的有关规定行事。  

7. 对于外籍教师的经费使用,严格遵守汉口学院的外籍工作人员经费开支条款,不擅自提高或降低外籍工作人员待遇,如有特殊原因需提高生活待遇者,须先报学校批准。  

8. 外事工作人员在与外方人员进行交流时,应注重礼节,发展友谊。  

三、外事工作人员守则  

1.忠于祖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维护民族尊严,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祖国的话。  

2.在一切对外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办事,自觉遵守外事法律、法规,如实反映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坚持“外事无小事”的原则。  

3.分清内外,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在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以礼相待,又要提高警惕,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不泄露内部情况。  

4.站稳立场,坚持原则。警惕和抵制敌对势力推行和平演变的图谋,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5.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既不卑躬屈膝,又不高傲自大;既不妄自菲薄,又不盛气凌人。待人接物要做到言谈文雅,举止得体,仪态端庄,彬彬有礼。  

6.严禁酗酒。  

7.廉洁奉公、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外事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在对外交往中严禁索贿受贿,发扬“勤俭办外事”的优良传统。  

8.顾全大局,发扬风格,协调配合。对外工作,从大局出发,“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以礼相待,以诚相待,做到落落大方,不卑不亢,各方以国家、学校利益为重,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办好外事工作。在国外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尊重所在国的风俗习惯,不搞种族歧视。  

9.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谋利;不许向外国人索受礼品,严格执行收授礼品的规定。  

注:汉口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外事工作制度经学校和学院多次研究修订,自201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