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际交流学院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入住宿舍的学生要做到文明住宿、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保持宿舍生活的安全与秩序。同时,学生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个人卫生和身心健康。  

二、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公共卫生管理规定  

1、入住的学生自行安排,轮流打扫室内卫生、整理床铺,并保持卧房、厕所和走道的清洁卫生;  

2、及时处理生活垃圾,垃圾清倒在学校指定位置,不向窗外和室内公共部位乱扔杂物,不在楼道、楼梯随意泼洒脏水;  

3、保持宿舍排水、排污管道畅通;  

4、保持宿舍墙壁干净,不乱写乱刻、乱涂乱画。  

(二)安全秩序管理规定  

1、按分配房间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如需调换,需到宿管员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并进行登记;  

2、爱护公物,凡室内公用设施不得私自搬走、拆毁、损坏或丢失,违者按价赔偿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3、要自觉保持宿舍内的安静,自觉维护宿舍的生活秩序。作息时间原则上自行安排,使用电脑或音响时注意避免妨碍他人休息;  

4、原则上不得留宿外来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宿管批准以及其他室友同意,并进行身份登记;  

5、自觉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煤气灶等用品,不得随意生火,临时使用蜡烛时应注意避开易燃物品;  

6、严禁携带易爆、化学物品、毒品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  

7、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禁止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予以一定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9、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应认真检查电气设施设备,确保已关闭再离开;  

10、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个人的柜子、箱子应锁好,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因未关好门窗而造成其他学生的财物被盗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在未征得其他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物品,否则按偷窃论处,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公共设施维修规定  

1、宿舍公共设施需要维修的,由宿舍长报告宿管并做记录;  

2、因个人原因损坏设施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学生自理。  

(四)检查评比  

由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组成评比小组,不定期对学生宿舍的文明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团结互助友好、宿舍环境优美、内务整理整洁的宿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卫生情况差、缺乏团结互助精神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  

二、校园公共场所的管理规定  

1、参加学校集体活动,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随意喧哗、起哄闹事、打架斗殴、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  

2、不得在行人较多的校道上踢足球、打排球,如造成事故,造成事故者负一切责任。  

3、禁止在校内燃放鞭炮,上课、自习课以及睡眠时间一律不准故意起哄。否则,给予批评教育,责成检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4、上课和自习课时不准在教学楼内高声讲话、追逐打闹、打球踢球,影响教师上课和学生学习。  

5、海报、通告、通知等必须在指定的张贴栏张贴,不得随意乱贴;不得在宣传栏、公共场所的门窗墙壁和教室桌面随意乱写乱画;不得随意乱撕或乱画各类通(公)告。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故意破坏论处,给予纪律处分。  

6、爱护校园内的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草地,不得在草地上进行各类活动,不得随意摘花、打鸟、损坏花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损坏各种公共设施。违者给予批评教育、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请假制度  

1、学生不能按规定来上课须请假者,必须从我院网站上下载请假条并填写,交由辅导员签字批准。  

2、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院或学校规定需参加的会议和活动,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先请假,凡擅自行动者,按旷课处理。  

3、 学生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的,由辅导员签证批准即可;超过一天的则须由学院主持工作院长签字批准。请假期满,必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超期不销者,以旷课论处,非特殊情况不得事后补假。  

    注:汉口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学生生活管理制度经学校和学院多次研究修订,自201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